前天,《蘋果》論壇版上刊登鄧永鏘寫的〈I Love Plain English〉。淺白的字,短短的句子,思路簡明,恰當處冒出一個人、一件事,都馴熟,都典雅。英文寫到這樣的境界,怪不得他敢說他喜愛清淺的英文,還希望人人說英語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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